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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卷阅读10 (第1/2页)
要不要一起? 他今天开的跑车是两座,但是可以回去换一辆四座。如果,如果陈一平有兴趣来,他不嫌麻烦。 陈一平那边回得快一些,说:这回有事,下回了。 不论华人还是白人,“下回”这个词在字典里多数时候可以看作是“遥遥无期”的同义。 邓特风心沉一截下去,停车在公寓门口等米雪,却看见公寓楼下,陈一平先推开门,让米雪行出。 她像小鸟一般飞上车,陈一平站在原地朝他们微笑挥手。 米雪“扑哧”一声笑。“我有没有告诉过你,我大哥有这样一张脸和身材,一定是上一世拯救了全世界?” 从昨日起,温哥华气候忽然转冷,这几年气候异常,三月、五月漫天飞雪都发生过,走上街头,常见一群行人的衣着分属一年四季。陈一平穿白色的秋季厚帽衫,帽子很大,落在背后,侧头时领沿能碰到下巴,胸前印有大大的三字母学校缩写,讲师穿得像学生,老教授们见了会暗自嘀咕。幸好他只是送小妹下楼,顺便到垃圾房扔分类垃圾。 他有些疲惫,仍然俊朗好看。鼻是鼻,唇是唇,眉是眉,五官分明到有人描线似的,身材也高大。邓特风这时才发现,他的衣服确实都是基本款,黑白灰深蓝浅棕,没有图案,换个人着就缺点处处,投在人群里毫无值得注目的地方。他反复咀嚼这个发现,因一点小事觉得惊奇,根本没想到他自己的衣着明明也是如此。 米雪还在笑谈。“……去年时装周我去看,一位设计师亲口和我埋怨,‘温哥华被lulu lemon毁了’,人人衣橱里一条瑜伽裤,哗,一丁点时尚概念都没有。”所以她从不穿那些松松垮垮的东西。 “你喜欢时尚设计,为什么不去读。” “我拿不到高分呀。”她天真地说。“我没有敢于奔赴时尚第一线的勇气,我爱安稳。” 她坐在车上,和邓特风絮絮说高中的时尚故事。她大哥送她去读的竟不是邓特风那种私校,更不是女校,而是全温排名第二的公立学校。校风严明,陈米雪八年级已经知道时尚,但高中几年,从不敢穿太漂亮或戴太惹眼的饰品去学校。一位同学女友背铂金包上课,会被教创意写作的爱德华女士拒绝她进教室,但陈米雪一向乖巧兼成绩优异,有次携一只香奈儿,她担惊受怕,老师大发慈悲,当没看见。 邓特风问:“你和你大哥读同一所学校?” “是。”米雪又笑得眉眼弯弯,与他讲趣事。“大学申请那时我请大哥以前的老师给我写推荐信,她那时候已经去做教育局ESL部门的阿头,写完她还在感叹,说想不到我是大哥的meimei。” 确实想不到。陈一平读高中时每天带游戏机上学,下课与人在球场踢球,天黑一个人踩脚踏车回家。举办学校市场活动,他肯定参与策划,十六岁便在学校自助餐厅打工。陈米雪读书时,每日保姆开车接送,很少与同学搭公共交通,学校活动只参与合唱团。 男孩要穷养,女孩要富养。邓特风并不理解这个道理,他可以一丝忸怩也没有地说,他是富养长大的,财富与资源对他来说好像空气一般的无滋无味不功不过察觉不到,但他生活于其中。 在这个年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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