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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卷阅读15 (第1/2页)
着那本被他重重甩落在御案之前的奏折,御书房内,萧琰目光如火、胸膛亦不住起伏,显然即使经过了方才那一番近乎失控的发泄,心头的愠怒愤恨之情也依旧难以平复。 ──也无怪他有此反应。 爱子遭人下毒谋害虽已是两个多月前的事,可宸儿受到的伤害和其后带来的种种影响,却直至今日都仍余波犹存。纵使宸儿的状况在开始习练那套功法后便逐渐有了起色,但只要一想到宸儿曾一度濒死、又因毒性而受到了多么大的伤害,此事带来的心结,便怎么也无法由帝王心底挪去。 更别提此事明面上虽已找到「真凶」就此了结;可不拘前朝后宫、但凡有脑子又知晓当前局势之人,都晓得真正的主谋其实仍旧逍遥法外、秋毫未损了。 也正因着如此,即便已「事过境迁」,这谋害皇嗣一案仍是朝堂上的禁忌,二殿下的健康更是帝王的逆鳞。不论萧宸年满六岁还继续被养在紫宸殿中之事在朝臣和后宫诸妃嫔眼里有多不合规矩,也是断无人敢在风头未过之际将此事拿到帝王跟前说的。 只除了一个人。 一个萧琰早欲除之而后快,却直至今日都因种种顾忌而没能动手的人。 那便是贵妃高氏的兄长、多年来一直把持着镇北军大权的镇北大将军高如松。 回想起方才奏折内那不只触了他逆鳞、更可说是狠狠插在他心窝子上的字字句句,饶是萧琰的养气功夫在大昭历代君王中已经算是一等一的了,仍不由给气得目眦尽裂,恨不能以视线将那本薄薄的折子彻底烧穿,甚至将此人剥皮抽筋、挫骨扬灰。 ──高如松此番所奏之事,大抵可归结为四项。 其一,是对两个月前的谋害皇嗣之案抒发他的「感慨」之情;其二,是以皇嗣案为由上奏请立中宫;其三,是接续着请立中宫之议、进一步奏请圣上下旨立太子;其四,却是一番看似「善意」的劝谏,建议萧琰替萧宸改名。 奏折是这样写的──结束了制式的颂圣之语,他先是严正谴责了投毒谋害皇子的北雁间人,接着对皇二子殿下的遭遇表达了他的惋惜,同时对也遭投毒的皇三子──也就是高贵妃之子──「幸得天佑」保得一命之事表达了他的庆幸。据他所言,皇三子是「日后将有大造化」,所以才能「得蒙天眷」逃过一劫。 抒发完这番感慨后,他笔锋一转,却是语重心长地将皇嗣案的发生归责到了中宫虚悬之事上。 依高如松之意,皇嗣案会酿成如此大祸,乃在于如今中宫空置,后宫无全盘统筹掌事之人,虽有诸妃共同协理,但因各行其是而多有疏漏不密之处,这才令北雁间人得了空子行此恶事。若不欲重蹈覆辙,自当选立贤德良淑之人执掌中宫,方得震慑诸般魑魅魍魉,使后宫免于不祥。 待中宫定,为国之计,自当续立太子,并使太子太傅和詹事府诸人悉心培养辅佐,方能使大昭国祚绵延、长治久安。据其所言,太子乃国之储君,虽按制当以嫡长立之,但若嫡长子不堪承重,便「当于诸皇子中选得天运且能堪家国重任者立之」。又提及皇三子「幸得天佑」一事,再直白不过地暗示了他心中「得天运且能堪家国重任」的皇子究竟是何人。 奏折到了最后,他又「秉公直言」,道是皇二子萧宸虽为元后嫡子、身分尊贵,然会遭此横祸,必是其命数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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