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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4、宝物 (第3/3页)
他千挑万选地买了个漂亮的银手环,又找到附近的银行,给程渝的学生卡,汇了八百块钱。 她那会正是长身体的时候,比他更需要好好花钱吃饭。 “你要不要考虑换个好点的电脑?”黎锦骁问,“这样也不用天天去网吧了。” “工作了再说。”程斯说,“现在这样就很好了,网吧比起电脑,也花不了多少钱。” 最后黎锦骁受不了,他换了新电脑,把原来旧的那台,给了程斯,要了他三千块——当时他们有些门路,代写作业,赚到这个数字,不过是时间问题。 后来,程斯毕业工作了,程渝也上了高中。 高中是她最难管的时刻,别的小孩叛逆期在十三四岁,她拖到十六岁,倔强地和他说,不要读书了。 “……结婚能收十五万彩礼,比学校给的多。哥哥能出个首付。” “……趁年轻生几个小孩,恢复快,以后看不出来。” 程斯气极,顺了个戒尺,让她伸出手心,狠狠打了一下。 掌心一下充血红了,程渝睁大眼睛,她说,“程斯你不可理喻!” “你才不可理喻!”他气得发抖,“程渝你怎么可以说这种话?” 她瞪着他,气鼓鼓地哭了,转头走入雨幕,好像他真是全世界最不尊重她的想法的人。 程斯当即追了出去。 他记得雨落在自己身上,好冷好冷,冷得刺骨、生寒,快把他的脊梁压碎。 他没有第一时间把她抓回来,而是一直跟着,来到了一家……超市前。 超市是小镇特有的牌子,老板很有钱,还有个智障的儿子,和程渝差不多大。 这里还停留在他离开前的规矩,女人是货物,能换彩礼,实打实的钱。 一瞬间,他全身发冷……是有人跟她说了,她能用自己的未来换取他更好的未来,程渝是愿意换的,同样的条件,程斯也是愿意换的——在无知的前提。 她十几年呆的地方实在是太狭隘了。狭隘得她都不知道,还能有别的选择,不用受到旁人的掣肘。 在程渝踏入那个小超市前,程斯把她抓了回去。 “……蠢货。”他第一次对她说了重话。 他想起自己在A市的所有努力。是为了她不再活成被人凝视的商品。她有选择的权利,他会兜住一切,无论需要什么样的代价。 程斯越愤怒,越意识到: 她什么都不懂。 但她在学他。 她浅显地……只看到那十万块钱,超越这个金额的,都是巨资。 ……不是这样的。 所有的钱币,不过是个数字。她不是能用数字衡量的宝物。 她是他的唯一。 是他唯一不舍得……她吃苦、落泪的人。 程斯不忍心看程渝永永远远地被锁在这个小镇,她应该在更自由更宽阔的天地撒欢,哪怕,她不愿意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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