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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四章 造謠 (上) (第3/4页)
**52L|匿名用戶** 你自己去看那些頂級企業、研究所、藝術圈。 才百分之一的人口,到處都是他們。 **56L|統計系路過** 你把幾個高曝光領域當全人口樣本,然後叫別人「自己去看」,這不叫數據。 **61L|匿名用戶** 笑死,Sub最會的就是裝成自己有能力,後面哪個沒有Dom餵資源。 **63L|大提琴今天又裂了根弦** 我不是Sub,但這句也太蠢了。 你要不要先去音樂院看一眼每天練幾個小時再講。 **68L|匿名用戶** 又沒說所有人。 但有人願意跪、願意服從,你告訴我這種人面對教授的權力能有多自主? **72L|法學院廢物一號** 你可以懷疑具體脅迫。 不能因為一個人在私人關係裡服從配偶,就推定她在學校沒有拒絕能力。 不然照這個邏輯,任何有特定性癖的人都不能作有效意思表示了? **75L|匿名用戶** 怎麼忽然一堆人開始上課。 我只想知道女神到底是誰。 十一點四十二分,有人第一次提到了上週五的館外事件。 **89L|音院二樓咖啡機已死** 等等。 上週五下午,音樂院那邊是不是有校警來過? 我下課出來的時候看到一個女生手上冰敷,還有教授在。 **91L|匿名用戶** 我也想到那件事了。 是不是有人臉上有掌印? **94L|不要再借我的譜架** 我在現場後半段。 確實有男生被打過,教授也確實出面。 但樓主這個「兩個人起爭執」是不是太會省略了? **96L|匿名用戶** 細說。 **99L|不要再借我的譜架** 我沒看到前面,不亂講。 我出來的時候只看到男生抓著女生,她在喊放開,然後教授過去把人攔住。 後來校警到了。 前面她為什麼打他我不知道。 **102L|今天也不想早八** 這已經和主樓敘事差很多了。 **105L|樓主** 我說了,我們之前有爭執。她先動手也是事實。 **108L|法學院廢物一號** 「她先動手」和「你後來抓她」可以同時是真的。 請問你原帖為什麼只寫前一件? **111L|匿名用戶** 等等,音院、已婚、戴項圈、很漂亮、自己的專業有名…… 我是不是知道是誰了。 **114L|匿名用戶** 我也。 **117L|不要說名字求你們了** 別開盒。你們自己猜就算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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