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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卷阅读11 (第1/2页)
问问题,毓夙跟他学的是他在菩提师祖门下时,最初的那几年修习的那种入门道法,学完了之后就再也不想跟猴子进行交换了。倒是杜金,没想到他才是深藏不露,毓夙从他那儿获益匪浅。 转眼到了杜金和他友人约好的时间,毓夙准备启程去洛阳,杜金将一个黑漆漆的乌木牌子递给毓夙,说:“这便是我和我那好友约定的信物。修行之人,随意变更相貌极为容易,即便是熟识之人,也只认彼此气息和交换的信物,你有了这个,就不怕他对你不利。” 毓夙听得心里一颤,这话说的,似乎杜金这个朋友,不是个善茬呀。 杜金看出了他的忌惮,笑了笑,又说:“我这好友干的是降妖伏魔的行当,心狠手辣,小兄弟你即便历经天劫,修行有成,也是异类化形,我怕他把你也当成为祸的妖精,所以才给你这个信物。他本人并不是恶人,心肠很好,只是杀伐之气重了些,其实也不算什么。” 毓夙心说,这还不够危险呀?杀伐之气重,心狠手辣,约等于见到妖怪就杀,这还不算什么,那究竟什么才算呀。这话他当然不会说出口,只是点了点头,收起了那个乌木牌子。 修行之人出门,没什么行李好收拾的,毓夙身上的衣服,其实是他自己的想象力指挥法力——就是他平常吸收转化,储存在体内的“能量”——凝结化形而成的,沾水不湿,着尘不附,免洗免熨,随时一念换装,根本不必携带换洗衣物,当然,牙刷毛巾神马的旅行套装也是完全不必的,因为毓夙本人也具有他身上套装的所有优良品质。 唯一要准备的,就是钱。毓夙穿越之后,做树做了不知多少年,被猴子和五行山砸了之后,认识了杜金和猴子,又过了两年,这些年他都是在荒郊野外度过的,没有消费活动,也没有条件让他进行消费,所以他身上连一个子儿都没有。 但现在他要去洛阳,即便路上不需要旅费,不需要半路投宿客栈付过夜房费,甚至连吃饭都可以省了,用光合作用来代替,可毕竟是去这个时代的大都市,又是古都名城,总得在当地逛逛,买点什么纪念品之类的,代表着到此一游吧。 再说了,俗话说得好,穷家富路,出门在外,身上没点钱心里总没底。毓夙其实挺担心如果半路他的法力用完了,没法继续用法术赶路怎么办,到时候起码要有搭车回来的钱。 虽然可以用树叶石头变成钱的样子,糊弄一下凡人,这种类似障眼法的小把戏,杜金随口提过一次,的确很简单,毓夙没专门学也都会用了。可这种行为,想想就觉得不大道德,毓夙是做不来的。他还是决定准备真金白银,就算这次用不到,以后总有用到的时候。 这里的三个人,毓夙是身无分文,猴子连蔽体的衣服都没,也就杜金是资产阶级。毓夙把这事和他说了之后,杜金极其随意地从袖子里拿出了一只荷包,一边递给毓夙,一边说:“我那好友姓蔡,双名维彬,洛阳城中极有名的人物,你到了随意打听,人人都知道他。” 毓夙低头看了看那只扁扁的小荷包,虽然很想开口问杜金,这里面能有十块钱吗,不过拿人手短,他也不好意思嫌钱少,只好道了谢,收起荷包就出门去。 一路东行,架起云头走得当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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