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番外一 (第3/3页)
再无遗憾。 秦羽盯着他,眼底情绪捉摸不定,不说话。 一年时间,使得林沈海也学会了委曲求全。 不知为何,秦羽竟有些舍不得。 他起身穿衣,在一片静谧中穿鞋。秦羽准备离开,亦如一年前商赛那个早晨。 他说:“不。” 拒绝得干净利落。 林沈海无话,转过脸迎接兜头日光。他眼睛生疼,倒没流泪。 只觉自己真是不要脸。 高中毕业,两人没吃散伙饭,甚至未曾联系。秦羽一张志愿,入了蜀。据说成都那地方,风水宝地,滋润养人。据说那里的男生女生个个水灵通透,不少零号还缺一根棍子。 老朋友同林沈海开玩笑,说秦羽“拯灾”去了,做公益去了,估摸不出两年,要把成都睡一半。 林沈海笑得可开心:“祝他早日与HIV相亲相爱。” 实则秦羽真在玩儿,但玩得没那么厉害。林沈海也没闲着,上大学、交男女友,一步不落。偶尔放假,两人在京城碰上,天时地利人和得干一发。维持着不清不楚,不断不连,不远不近的rou|体关系。 他们讲不清对方算什么,可秦羽总认为他一回头,林沈海必然在。 这种心安理得的接受与依赖,从未给秦羽造成危机感。他微信里的置顶联系人是林沈海,通讯录中林沈海亦排在首位。 某次秦羽喝多,半夜开车在市区内慢速兜风。脑子犯抽,从后备箱倒腾出无人机,拍了太古里给林沈海发去。 林沈海未回,秦羽硬是打通电话,闹醒对方。 “你有病吗。” 林沈海捏了捏眉心,眼神模糊地盯着太古里俯瞰图。 “这是什么地方,钉子户吗。” 秦羽听他口吻迷糊,着实可爱得不行。心底满是蜜糖,简直要融化在林沈海声音里。 于是他顺着说:“是啊,就成都的城中村。最大钉子户,弄死不搬迁。一大波批发商租下了,你想不想赚一笔,我给你弄个店面。” 林沈海困得要命,反手挂掉电话。 “神经病吧。滚蛋。” 秦羽听着忙音,独自靠着引擎盖笑得直不起腰。夜风吹起前额发梢,秦羽望着似无尽头的蜀道。他头一次有这种身在异乡之感,头一次如此强烈想念林沈海。 头一次觉得,这城市既空旷且浩大,什么都不是他的。 成都的晚风夹着火锅味儿,温柔却劈头盖脸砸下来。街头艺人唱着,春熙路人满为患。太古里灯火璀璨,精妙冠世的照壁矗立于此。宽窄巷子真正的历史在柜子里,柯里斯纪念楼不中不西,东门大桥夜夜歌舞升平。 但这里都不曾是秦羽的家。 少不入蜀,老不出川。这话估计对秦羽没用,那时他未曾想明白——仅仅是林沈海不在,他的根便不在这儿。 秦羽望着满城烟火,壮观且浩瀚的灯海,感觉自己渺小且漂泊。 真想林沈海啊。 秦羽拉开车门,叼烟坐进去。 可这又如何。明日一早醒来,他仍要诗酒闯荡,不念过往。 秦羽拎不清林沈海对他的意义,也未曾花时间想明白。 因为林沈海一直在那里,在那平凡的爱恨、平凡的岁月、平凡的光海深处。只要秦羽愿意,他能有一万次机会踩下油门,直往那个熠熠生辉的地方。 而没过多久,林沈海只身来了成都。他不承认是想见秦羽,扬言去成都看看那块“钉子户”。 恰巧有朋友在蜀,便领了林沈海去兜风。他们从桃园眷村喝完冰豆浆出来,朋友埋汰林沈海在饮食方面十分养生,正说去附近转转。 两人走到博舍楼下,今晚朋友预定房间就在这。 谁知不巧,博舍门前,露天休闲区里坐了两名男人。其中一位略高大,背对他们。仅从被遮住男子的手指,能看出两人吻得多激情。那男子细长的手指蜷曲扣着桌沿,手背青筋直冒。先渐渐收拢,再一会儿慢慢松开。 朋友恍然大悟,特俏皮地吹声口哨。身材高大的男子回头,剑眉微皱,眼睛深邃得不行。 他与林沈海视线撞上,无声巨响同时砸在两人心尖。 旋即,世界悄无声息,寂静得尴尬可怕。 还有谁,能是谁,风流少爷,秦羽。 林沈海扯出一抹难看苍白的笑容,讥诮中裹着刀锋。 他装作不认识,与朋友风轻云淡地从两人面前走过。 秦羽直愣瞧着那挺拔背影,没有追上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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