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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member 70.我們一起。 (第1/3页)
Remember 70.我們一起。
前一晚真的折騰得太晚了,白羽漫本來答應賀琳琳一早出發的,結果她睡到十一點多才醒來。九點多的時候她被賀森親得微微醒過來,他說陸離公司那邊的一款遊戲的伺服器崩了,他和陸離過去看看,午後再出發。他讓她起來先吃點東西,等他回來接她。 賀森留了早餐,但是剛醒來白羽漫也吃不下什麼,打算喝了一杯牛奶就算了。她從碗櫃拿出一個杯子,不知怎麼的,磕碰了一下櫃子邊緣,杯子瞬間就碎了大半。還好杯子碎在上半部分,沒有割傷手。 但白羽漫就是覺得莫名地心慌。 沒多久手機響了起來,她拿起來看到來電人是賀森,心慌得更厲害,讓她呼吸不順,“喂……” “漫漫……”賀森停了下,似乎在想該什麼說,但是情況緊急也容不得他再去想什麼措辭:“我家裡出了點事,今天沒辦法出去玩了。” 他的聲音很清晰,傳到了白羽漫的腦子裡,卻變成許多雜音。過去那些畫面像是忽然漲起的浪潮,打得她措手不及。那一次次被他丟下的經歷,那一次次在無望中期待希望的感覺……太痛苦。 她想,他們之間的問題是不是其實根本沒辦法解決?眼前的一切美好是不是都是自欺欺人的假象? 是不是只會重蹈覆轍?是不是註定只能重蹈覆轍? 可是,賀森卻接著說:“漫漫,我過來接你,我們一起去。” 腦子裡紛亂的吵雜聲被他沉穩的嗓音漸漸驅趕,白羽漫最後只聽到他堅定地重複:“我們一起。” 兩人一起趕回賀家。 安靜的客廳裡,只有薛梅哭聲。賀仲康安撫著她,眉宇間是深深的皺褶。 “爸媽。”賀森走過去,“出了什麼事?” 薛梅見到兒子兒媳回來,哭得更傷心,哽咽著也說不出話。 賀仲康把一封律師信遞給賀森,“鐘榆要告我們,她想要回阿木那套房子。” 賀森接過律師信,粗略看了一眼。賀木和鐘榆是事實婚姻,那套房子是他們同居之後購買的,按理說,她是第一繼承人。 但這一套房子對鐘榆來說根本不算什麼,賀木在國外的房產也不少,都在她名下。 “我、我絕對不能給她這套房子,她要錢可以。那房子、是阿木、阿木最後留給我的念想啊。”賀木過世的這些年,薛梅一直小心翼翼地保持著房子的原樣,和賀木最後離開那天沒有一點點不同,連清潔她都從來不假手於人。 白羽漫坐到她身邊安慰她:“媽,沒事的,賀森會想辦法的。” 賀森明白,房子不是鐘榆的最終目的,她要的,恐怕是…… 安撫好了父母之後,賀森坐上車便立刻拿出了手機,按下了鐘榆的號碼。 像是算準了他會打來,鐘榆接得很快:“你竟然會主動打電話給我。” “說吧,你要什麼。”賀森不想跟她兜圈子。 “收到律師信了?”鐘榆笑得很開心,“我想要什麼?賀森,所有屬於阿木的東西,都應該是我,包括天堃。” 當年賀木意外身亡,沒有留下關於財產分割的遺囑,但是關於天堃他是早就安排好的,如果一旦他有個萬一,他的位置、股份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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