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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卷阅读123 (第2/2页)
:“什么感觉?” 天成:“撑。” 程山水:“……” 千杯不醉,传说中的千杯不醉啊!天成,他根本没怎么喝过酒啊!天生的!老天不公啊!不给我长个子也就算了,凭啥让我一杯就倒啊! 很想捶胸顿足,又觉得这种类似于大猩猩的行为有损形象(虽然其实本来也没啥形象),程山水只好作罢,满脸悻悻的跑到天成身边的椅子上,坐下。 天成知道他心里不爽,没办法,一杯倒的酒量根本没法练,但天成自有办法要他高兴。他将一个倒扣着的大汤碗推到他面前,伸手掀了起来。 碗下面,是一大碗香喷喷的饭菜,一边是雪白晶莹的米饭,另一边,是各色菜肴,荤素搭配,堆放的整整齐齐,五颜六色,看起来让人胃口大开。菜肴上面,还摆放着一只烤成金黄色的鸡腿,闻闻那香气,就知道是谁的手艺…… 程山水立刻乐开了花,本来看这满桌子杯盘狼藉,还以为自己回来太晚,被人家忘了哪,现在想想,有天成在,怎么可能嘛? 天成真是细心,特地每道菜都给他留了一点,怕凉了,还用大汤碗扣上,有这么好的老婆,老天啊,刚才说你不公,真是错怪你了。 程山水脸上那一丝不爽立刻烟消云散,刚才被池渊和青落搞的一肚子气也瞬间xiele,只觉跑了半天,饿了,便拎起筷子,像个初次进城品尝美味的小孩子一般,大口大口的往嘴里扒饭。 “慢点吃,别噎着。”天成望着他不顾形象只顾吃的样子,觉得很是好笑,一边说,一边给他倒了一杯水,还不忘丢几块冰糖进去。 程山水本想要应一声,怎奈嘴里塞满了吃的,一句话也说不出来,只能歪着头看天成一眼,以表示自己知道了。 天成正一手托腮,微微笑着望着他,一脸恬淡。此时的他一袭白衣,袖口和领口用青色和金色的丝线绣着繁复的花纹,在那素白之上,显出细腻的精致,将那副好身材修饰的更加完美。精致的脸庞,不再如同先前那样淡漠沉重,而是透着轻松闲适,如同闲庭落花一般的笑意,让他看起来,如同落入凡间的天使。 程山水看得心里美滋滋,一时都忘了咽下口中饭菜。 “快吃,一会儿凉了。”天成见他鼓着腮帮子发呆,颇有些呆萌可爱之感,看得好笑,却又担心这扣了半天的饭菜,真的凉了,影响口感,便催促道。 程山水点头,继续埋头努力吃起来。 开玩笑!这身衣服可是瑞福祥最好的料子做的,一般人还买不起哪!这钱,不白花啊!他一边吃一边偷笑。 其实天成对穿什么衣服并不是很在意,只要干净就行,但程山水喜欢,没事就跑瑞福祥,又是挑料子又是选裁缝,费尽心思打扮他。天成本来就长得好,身材又是无懈可击,穿什么都好看,有一阵子,甚至引领了荣华大街的潮流,就是他穿什么,过几天就会有几个富家子弟,花不匪的价格,弄个同款穿上街炫耀,搞得程山水很是不爽,几次想要揍人,却都被天成阻止了。毕竟,人家穿什么,是自由。 好在这潮流很快便结束了,因为大家都逐渐意识到,同样的衣服,没有人能穿的比天成更好看,这些人照葫芦画瓢,只能自取其辱。 程山水冷笑,这种情况,也在他意料之中。一开始,他是想跟天成穿情侣装的,但是跟瑞福祥的掌柜报了尺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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