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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一章:葬情 (第1/3页)
晨光微熹,丁达尔效应的极致体现。一缕琥珀色的光线透过紧闭的落地窗窗帘,唤醒不为人知的思想挣扎的一夜。 他将自己的来过这里的痕迹亲自擦去,唯一带走的只是一身用来蔽体的昂贵西装。 一辆路虎停在大厦不远处的转角,他最后转身看了看这栋大楼,和那个独行logo做了个简单告别。 刚打开车门坐进去,驾驶座上的孙丰凯就骂咧咧地说:“就这么口头和我说地点,你知道我找了多久吗?什么毛病啊直接发个微信不就得了。” “对哦,我都忘了。”他开玩笑地糊弄了过去。 路上经过首中,门口堵得很,各种豪车有序地开进校园,声势浩大的如同各级干部开会,谁能想到这就是个普通的学校活动呢。 孙丰凯随意一瞥,顺便说了句:“好像听小颂说过今天高中部有个活动来着。” 他正在低头给凌飞弈发信息说今天有事儿去不了,闻言抬头往窗外看去,看着那样的场面逐渐远离视线。 一眨眼的功夫,窗外被立交桥代替,他慢慢收回视线,背靠椅背在心里叹了口气。 最后,他选择了最让人瞧不起的方式。 脑海里不争气地浮现少年眼神凄凄深沉地望着他的样子,嘴上还喃喃地问他:“你不爱我了吗。” 爱。 他在心里呐喊,如同海浪归巢,如同狂风呼号。 他说过,他没有办法不爱郁垣。 可是他只有胆小鬼的爱,是对视后会率先别开视线的胆怯,是昂贵高定上不起眼的纽扣。 “话说你怎么就想清楚了呢?在海边的时候你还吼我来着。”孙丰凯转了个弯,小心翼翼地透过镜子看了他一眼,“你…确定了?和他分手?” 他只是靠着柔软的后垫看向窗外一闪而过的城市沿途,在桥上俯瞰桥下一串串由车子构成的线条,声音弱弱地说:“如果可以的话,我想和他过一辈子。” 孙丰凯受惊地咳嗽了几声,显然是没想到像他这个年纪的人可以这样轻松地把整个心交出去。对于十八九岁的少年而言,这是浪漫的承诺,而对于他来说就过于天真了。 人之三十,生活没有热恋期,迎接他的只有柴米油盐与人间悲喜,爱情是水中的月,沙中的影,望不可及,也无法奢求。 可是少年,你还有这样长的路才能来到他的世界,你要走过繁花似锦,褪去享乐主义的外壳,才能真正变成另一个冰冷的他,而人们爱给这种人取一个名字,叫做成熟的人。 要想这样的世界重新绽放光彩,同样的,爱情是最好的保鲜剂,少年的爱情更是如同泠泠秋水滋润燃尽的荒草,可是流完了就没了,荒草继续随着生命的脚步变黄变干。 “可是很显然,我们都没有做好这个准备。”他的眼睛一眨不眨地盯着车窗上的一点,“或许分开后我们都能变得更好。” “那你这不是前人栽树后人乘凉嘛。他因为你变得更好了,然后去爱别人?太亏了啊。”孙丰凯笑着调侃了一句。 “…他不是你想象中的纨绔子弟,他不仅洁身自好,还对自己的人生有着清晰的思路,他比同龄人优秀很多倍。”就算到了这个地步,他竟然也听不得别人对郁垣说半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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