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天喊小叔,晚上咬被角_第1章 不近女色的他,原来这么会 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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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1章 不近女色的他,原来这么会 (第1/2页)

    

第1章 不近女色的他,原来这么会



    傅凛州的汗珠砸在她锁骨上的时候,温瓷脑子里只剩一个念头——

    她完了。

    彻彻底底地完了。

    昏暗的主卧没开大灯,只有床头那盏落地灯撒下一小片暖黄的光。她被困在男人沉重的阴影下面,后背陷进柔软的床垫里,整个人像一尾搁浅的鱼。

    “乖,放松点。”

    他低下头,嗓音又哑又烫,嘴唇几乎贴着她耳廓说话,呼吸扫过耳垂,酥得她头皮发麻。

    “你再咬被子我就把被子抽走了。”

    温瓷眼眶红通通的,死死咬住羽绒被的一角,含混不清地骂了一句什么。

    傅凛州低低笑了一声,胸腔的震动隔着薄薄的衬衫布料传过来,共振似的落在她身上。他单手撑在她耳侧,手腕上青筋微微鼓起,下颌线绷得像一把刀。

    汗珠从他额角滑到下巴尖,啪嗒一下,砸进她锁骨凹陷的那一小窝里。

    冷热交替。

    温瓷浑身一个激灵。

    ——倒带。回到两个小时前。

    陆景明的订婚宴在半山的私人庄园,三百多位宾客,水晶灯亮得晃眼,到处是祝福和笑声。

    温瓷穿了条鹅黄色的吊带裙,脚上踩着不太习惯的细跟,站在甜品台旁边灌了第三杯香槟。

    她看着台上的陆景明牵着未婚妻的手,笑得温柔又体面。

    那是从小把她扛在肩膀上、替她打走隔壁院子坏小孩的竹马哥哥。

    她心里说不上什么滋味,不是喜欢,就是空落落的——像住了很多年的旧房子突然被人搬空了,回去推开门,屋里连个回音都不剩。

    第四杯。

    第五杯。

    她拎着裙摆往露台走,高跟鞋磕在大理石台阶上,一个踉跄差点摔出去。

    没摔。

    一只手稳稳扣住了她的手肘。

    指骨修长,指腹带着薄茧,力道不轻不重,刚好把她整个人带稳。

    温瓷抬头。

    露台的角落里,傅凛州半靠着石栏杆,另一只手夹着根没怎么抽的烟。月光把他深灰色西装的肩线照得很冷,领带规规矩矩打到最顶上那颗衬衫扣子,跟他整个人一样——严丝合缝,一点余地都不留。

    傅家老三。

    陆景明要叫一声“小叔”的那位。

    圈子里有名的工作狂,洁癖,不近女色。据说他上一次出现在家族晚宴上还是两年前,被长辈逼着相过一次亲,全程对女方说了不超过十句话,其中五句是“嗯”。

    温瓷从十岁住进大院起就认识他。

    那时候他十六岁,少年身量已经很高,总是穿白衬衫,安安静静坐在书房里看书。她在院子里练基本功下腰,他经过的时候会停一下,把她翘歪的手肘按回正确的位置,然后什么也不说地走掉。

    后来她长大了,他也越来越忙,见面的次数屈指可数。

    每年除夕,每年清明,偶尔多一个中秋。

    他永远是那副样子。

    衬衫扣到最上面,领带打到最规矩,眼神干净又克制,看她的时候像是看一个需要照顾的小辈——嗯,仅此而已。

    可今晚温瓷喝多了。

    酒精把理智泡软了,脑子里只剩下一团浆糊和一股不知道哪来的劲。

    她盯着傅凛州那张在月光下冷得跟雪似的脸看了三秒。

    然后伸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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