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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4章 艺术 (第3/3页)
如说是用色彩来宣泄着什么。往后齐昧就逐渐能看出来是“自己”了,显然罗彻斯特在整个过程中慢慢清醒过来。只有最后一副是速写,用棕色颜料画的,水调和得多了一些,颜色几乎是半透明的。 齐昧把画放到身边,等罗彻斯特过来取就一把抓住他的手拉到面前,在斑驳的颜料中找到一道新鲜的伤口。最后一幅画是罗彻斯特用自己的血画的。 “怎么弄的?” 他用酒精棉擦拭罗彻斯特手上的颜料和伤口,也不顾对方是否疼痛。他听着罗彻斯特胡言乱语。 “我学得最糟糕的就是画画了,以前老师会夸奖我的临摹和写生,但是她总说我不会创作。——我没有找到园艺剪,就只能用手摘花。” “那就不要摘了,以后种结雾(Hazy)吧。” 罗彻斯特挣开齐昧的桎梏,反与他十指相扣,另一只手得寸进尺地顺着对方的身体向上爬:“原来先生喜欢结雾花,您从来没有说过。好的,我会试试。——我确实不会画画,我不理解艺术。我的小提琴老师也这么说,他明明挑不出我的错误来,只是说我的曲子没有感情。但是他演奏的和我根本没有区别。” “你的小提琴很好,下次可以演奏给我听。” “谢谢,其实我更想和先生合奏。先生会钢琴是吗?母亲告诉我的。” “可以。”齐昧掏出他所有的耐心听罗彻斯特说话,并时不时低声附和,让对方继续说下去。 他从来不会是将罗彻斯特从泥沼里拉起来的人,过去不是,将来也不会是。齐昧不想,也做不到。但他会握住罗彻斯特的手,沉默地回答对方的所有索求。 “我唯一能欣赏的大概就是先生啦。”罗彻斯特将手指点在齐昧的眉梢,眼尾,唇瓣,一寸一寸摸下去,“先生真的好漂亮啊。” “我可不是艺术品。” “但是您知道吗?要是在以前先生其实并不是我会喜欢的那种长相。” 罗彻斯特的审美极其学院派,而齐昧的缺点分明太多。唇色太浅,眼尾上扬的弧度太大,他总不笑。每一处虽然漂亮,却无一不透着尖锐激烈的刻薄,不温和也不端庄。 但他美得太过分,终究还是摄走了罗彻斯特的心神。他触碰齐昧五官的指尖在颤抖,他的神色难以言说,他的心飘忽不定。 齐昧一把扣住罗彻斯特的手腕,从自己身上拽下来:“你激动什么?” 连做几个深呼吸,罗彻斯特的眼睛才敢和齐昧对视。他说:“因为爱神残忍又冒失。当祂看着我朝你靠近,祂就会一跃而起,吓破我体内所有精灵的胆。并将这个谋杀,将那个驱赶,直到祂对你的凝视成为唯一的目光。”(2) “我的拥抱并不会使你消亡。因为美是我们恰还能承受的畏惧的开端,而我们如此钦慕它,只因它安然不屑将我们毁灭。”(3) “那就吻我。允许我吻你的嘴唇(4),涤清我的罪恶,让它沾到你的唇间(5)。” 齐昧给了他这个吻。罗彻斯特的气息guntang,眼神灼热,是火,是烧熔的铅(6)。 “我们从泥土中出生的人类与生俱来便有情欲,您是否愿意做收获它的阿佛洛狄忒(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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