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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十一章 踩踏虐阳、鞭打良种马 (第1/3页)
纽因将脚趾塞进了弗里斯兰嘴里。 这个动作,是十足的霸占意义。若不是对象是弗里斯兰,怕是还没有如此美感。纽因的脚白而瘦,轮廓分明。而弗里斯兰的鼻梁高挺,唇丰润,肤色较深。在夜灯下对比就尤为强烈。 弗里斯兰的呼吸凝滞住一会,再恢复。他的胸廓不住起伏,衬得胸肌更为圆浑。他的胸腹肌rou轮廓都分明,因只有简单的黑色皮革装饰,哨兵的身躯在此时显得更为魁岸。 他的浑身都充满着专属于哨兵的力量感,似乎随时都要爆发,却被纽因轻易地制服,跪在地板上。而纽因的脚趾,正正好塞进了他的嘴里。 没有反抗。何来反抗?纽因的用脚趾逗弄着弗里斯兰表现得略显青涩的唇舌,声音沉下:“舔啊?” 他的三根脚趾都塞进了弗里斯兰嘴里,剩下的挤在外面,弗里斯兰转动舌头都有些困难。弗里斯兰调整呼吸,慢慢地用舌头感受纽因脚趾的冰凉,一点点将其润湿。 纽因感觉脚面略微有些痒,但因为主要接触面是脚趾,就还好。更多的是一种被宠物舔舐的触感。弗里斯兰的唇舌并不灵活,可以说得上略显笨拙,但纽因就爱看弗里斯兰这副模样:不适应,却听话,做什么都依着他。没有对他的索求,没有侵略性,只是乖巧地执行着自己下达的命令。 面前的这个人,是总统的儿子,是远征军的将军,是大政治家、大演说家…… 又或者他什么也不是,只是属于自己的良种马。 纽因玩味地眯起眼,看着弗里斯兰的面容:眼部被面罩遮住,但从轮廓上极其容易判断出这是一个英俊至极的男人。这幅眼罩和结实脖颈上的项圈,更是为弗里斯兰整个人增添了一种被亵渎感。 他在玩弄的是一个男人,一个高大的哨兵。 弗里斯兰的呼吸逐渐变得平稳,依旧细致地舔舐着纽因的足。纽因将另一只脚踩在弗里斯兰的胸肌上,弗里斯兰的胸肌浑圆,踩上去停住并不费多少力气。因为长途跋涉,纽因的脚即使白,也有茧子,算不得多细腻。弗里斯兰的胸肌皮肤却紧致而温暖,像个暖水袋子。纽因把脚搭在上面,弗里斯兰也听话地凑近,仔细地将舌头扫过纽因脚部的每一寸肌肤。 弗里斯兰很帅。 让一个帅哥舔你的脚,永远比丑男来得快乐得多。这就是触觉和视觉上的双重享受。纽因冷不丁想到这一点,然后被自己顺利逗笑。 纽因把塞在弗里斯兰嘴里的脚抽出,就看到弗里斯兰的嘴角已经晶润:他来不及咽下唾液,便落下了一些。纽因用另一只脚压在弗里斯兰脸上。 “唔……” 弗里斯兰只闷哼了一声,便开始舔舐起纽因另一只脚。他的马rou高高竖起,尺寸惊人地挺立着,却没有得到任何抚慰。他的guitou饱满,柱身形状堪称惊人,非常适合把玩。 纽因将沾了弗里斯兰唾液的那只脚压上弗里斯兰的马rou。 “咕唔!”弗里斯兰低低地叫了一声,呼吸重又变回凌乱,但还是坚持舔弄纽因压上去的脚趾。 纽因踩踏着弗里斯兰的马rou,但那踩踏不带任何伺候的意味——他就根本没想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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