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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藏弓 (第1/4页)

    一

    韩信近来害了相思病,晚期。

    垓下之战后,西楚霸王项羽乌江自刎,天下尽归大汉。

    刘邦随意给他册封了一个楚王,便屁颠屁颠回到长安。

    美名美曰整顿朝内外,实则充纳三宫六院,左拥右抱,过着天上人间的潇洒生活。

    忘了苦守楚地、整日以汗洗面的韩信。

    真是没良心的。

    韩信忍不住怨天尤人,他到底是眼瞎还是眼瘸,喜欢上了刘阿季这颗花心大流氓。

    二

    物以类聚,人以群分。

    韩信自认为,他和刘邦,是天生的一对。

    在年少之时,两人的家境都很穷。

    他虽出身贵族,好巧不巧,偏偏是没落的贵族。老家韩国灭国后,全家迁徙奔波到楚国淮阴。

    家徒四壁,除了一把象征贵族身份的家传剑,再无任何值钱的东西。

    没饭吃不要紧,只要脸皮厚就可以到处蹭饭。

    被恶霸欺负了也不要紧,大丈夫能屈能伸,不就是钻人裤裆嘛。呵呵,又少不了一块rou。

    至于刘邦,身份自是比不得他,拉低了好几个档次。

    他心心念念的刘阿季啊,出身沛县老农家庭。

    在秦残暴统治下,穷很正常,家穷得揭不开锅盖都不好意思说自己是农民。

    刘邦是个不安分的人,从小有大志向,因为有大志向,所以不老老实实耕地,专门蹭吃蹭喝,溜鸡斗狗,混成了沛县一带的大哥大。

    往高了说,府衙小吏萧何都成了刘邦的头号小弟。往低了说,基友同窗卢绾、屠户樊哙也心甘情愿跟着他。

    论脸皮厚度,他不及阿季。

    就蹭饭一事而言,他饿了只去普通好友家蹭饭,还被各种嫌弃各种骂。

    刘邦饿了,专挑最富庶的大户人家蹭饭,三言两语哄的人家把宝贝女儿也下嫁于他,足矣见会说话的好处。

    瞧瞧,人比人,气死人。

    在加冠成人后,他和刘邦都为志向而一路奔波。

    说起他的成名之路,简直是一遭可歌可泣可悲的血汗史。

    先是投奔楚国贵族项梁部下,做了个打杂的小兵,打杂打杂,其实就是大妈子,专门伺候人的。砍柴、生火、做饭、盛饭、洗碗、洗衣……除了陪睡,能干的几乎干了个遍。

    做人得有志向,自己看得起自己,别人才能看得起自己。

    于是,他有事没事sao扰项羽,日日sao扰,月月sao扰。别误会,此sao扰非彼sao扰,而是拿着他刻苦钻研的兵家作战计划来sao扰的。

    结果,项羽看他的眼神就像看到一只猴子一样,逼得他转战投向汉王刘邦的怀抱。

    说来好笑,同样都是蹭饭中混出来的,瞧瞧人家刘阿季,混成了汉王!

    原以为刘邦会不顾一切地爱上他,然并卵,这一次,他又痴心妄想了。

    刘邦正眼不瞧他,雄赳赳气昂昂走了。分给他一个打杂的活儿,有一次不小心延误了军机,还当着三军脱了裤子挨了顿军棍!屁股都开花了。

    要不是萧何,眼瞎的刘阿季当真要错过他这么好的人。

    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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