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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哥哥 (第3/4页)
个两三岁的粉团子似的小男孩,亲亲热热的坐在大树下,笑容灿烂的对着摄像机。即使是这样的像素也能看出这对年轻夫妻的相貌非常突出,男人清隽帅气,女人秀美温婉,连年纪小小的粉团子都眼睛大大,圆圆脸庞喜气可爱。 “这是我父母,”丛暮看他在看照片,走近了给他递了瓶可乐,“家里没烧水,凑合喝可乐吧。” “你长得很像你父亲。”景云臻说。 “对,”丛暮笑了笑,“我小时候老被其他小朋友说是野孩子,因为我爸爸是爷爷家抱养的孩子,跟叔叔没有血缘关系,他们两个长得不像,所以我跟叔叔也不像。不过我爸和我叔叔都很帅,我叔叔就不用说了,一直到现在都是警队一棵草。我爸活着的时候是钢厂的工人,十里八乡公认的大帅哥,我妈跟他一个单位的,那时候是厂花,俩人一对眼,就一见钟情了,再然后,就有了我。”他很得意洋洋地说,“所以我长得帅是基因决定的。” “看起来是这样。”景云臻朝他笑了笑,十分赞同的语气,但那笑意却十分浅淡。 . . 过了两天,景云臻稍微空下来,又叫着丛暮去吃饭。地点选在城郊的一处私房菜馆,丛暮曾经跟丛安新在这里吃过一次饭,他家的椰子鸡是招牌美味。 两个人坐在角落的位置,一侧有绿色隔栏遮挡视线,餐厅里放舒缓悠扬的纯音乐,客人并不多,气氛很好。 景云臻:“你选的地方都很不错。” 丛暮笑了笑:“你喜欢就好呀。下次你来选,我也尝尝你喜欢的菜。” 景云臻盛了汤给他:“那我可能没有你这么了解,也许选不到好地方。” “啊?为什么啊?你平时不出去吃?自己做饭?” “平时工作忙,很少有时间自己做饭,不过我做饭还可以,有机会请你尝尝。” “哇”,丛暮赞叹一声,“我好佩服会做饭的人,可是我叔叔做饭好难吃,不然测骨龄的医生说我能长到一米八七,那我可能就和你差不多高了。” “你年纪还小,还能长个子。”景云臻给他夹rou,“多补蛋白质。” 丛暮这才意识到景云臻一直在迁就他,他问:“你有没有特别喜欢的餐馆?我们可以下次去。” “我不太了解本市的餐馆,”景云臻说,“我是上大学才来本市的,之前在一个很小的地方上学,你可能都没有听说过。”景云臻笑笑。 “可是你说话没有口音啊,”而且做派也看不出来是小地方出来的人,丛暮在心里说,“我还以为你是本地人呢。” “在这里待了许多年,不止口音,很多习惯也都慢慢改变了,但是很多时候,”景云臻说,“能感觉到自己和这个城市是有壁垒的。” 丛暮想了一会儿:“我叔叔说,人跟城市的联系是通过亲人和朋友建立的。你现在有了我这个朋友,我的亲人就是你的亲人,我的朋友就是你的朋友,你和这个城市有了感情的连接,慢慢就会找到归属感的。你自己在这个城市觉得孤单的话,过年过节都可以到我家里来,我介绍我叔叔给你认识,他人很善良,对后辈都很好的。” 景云臻的表情有细微的变化,他笑着说:“这就要见家长了?” 丛暮脸红,讷讷不能言。 恰巧这时手机来电,屏幕显示是丛安新。他们最近几日有些争吵,丛暮害羞,加之不愿意当着景云臻的面通话,于是拿着手机往大厅里去了。 过了几分钟,景云臻见丛暮挂了电话,走过去与前台工作人员交涉几句。那边不知向谁拨打了一个电话,几句话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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