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杀戮 (第1/2页)
喜欢是个动词,关键在于齐头并进,互相理解。 但凡有一点做不到,喜欢就变成了囚牢。有的人想重新开始,有的人却仍留在原地。 于是越发怨恨,渐渐无法释怀。 曾经的美好都化作了一把淬毒的刀。 你喜欢过我,就该一直喜欢我,如果你不再喜欢我了,我就用这把刀剖开你的胸膛,看看那里到底有没有心。 月色溶溶,水波潋滟。 这样一个美丽的月夜,本该吟诗作赋,与君对饮,写下一段风流佳话。 却被浓重的血腥味染成了地狱。 到处都是血。 黑衣人与青鸾军缠斗在一起,匕首对长剑,砍刀对弯弓,是一场命与命的博杀。 年轻的将士们死死挡在他面前,形成了一个保护圈。 无论黑衣人发动多少次突袭,都被血rou之躯和铠甲挡在了离陆锦书一米之外的地方。 王思贤和于澜一前一后,撕开了黑衣人的阵型。 他们广袖生风,血染衣衫,须臾间便是一个又一个敌人倒地。 黑衣人人数众多,身手不在禁军之下,可见是有备而来的。 他们的目的只有一个,杀了陆锦书。 陆锦书不认识这些人。 不过,他们的招数与他交过手的都不一样,应该不是昔日的仇家。 那么就只剩下这桩婚事了。 想到这里,陆锦书眯起眼睛,一双狭长的凤眸里渐渐泛起血色,似笑非笑的欣赏着这出闹剧。 终于有人突破重围,从缺口处挤了进来,一刀朝他砍去。 “想杀我?” 陆锦书阴恻恻的笑了声,“你也配?” 他手中长枪横扫,所过之处一片血光。 红色的真气缠绕在枪身上,于空中划出一道火焰般的光芒。 枪头点地,四周的土地突然裂开,来不及躲闪的黑衣人被一枪刺穿胸口,像块破布一样被甩到了一旁。 陆锦书眼中戾气升腾,神色阴狠。 “你们又算什么玩意儿?” 他笑得森冷,长枪一振,锋利的枪头劈开敌人眉骨,直接把他挑在了枪尖上。 这人被内力震碎了心脉,随着夜风左右摇荡。 陆锦书双腿被废,不能骑马。 没了良驹,按理说他的枪法发挥不出太多用处,没人会傻到自己送上门给他捅成筛子。 事实证明,就算他残废了,想杀人依然很容易。 他生性乖戾,因为肩负着一城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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