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薄情举人x糟糠夫郎(女尊)3 (第11/12页)
带着一种天真的稚气。 皮肤因为常年日晒,不像城里那些男孩那样白皙,而是一种健康的微微泛红的小麦色。 他穿着一件蓝色布拉吉,时不时的扯一下袖口,不太合身。 手臂线条结实匀称,手指修长,指甲修剪得干干净净,并不像她想象中那样沾满油污。 他坐在那里,有些局促地搓了搓手,抬头看她一眼,又飞快地低下头,像是怕多看两眼会冒犯她。 过了一会儿,他又鼓起勇气抬起头,目光落在她脸上,带着一种近乎崇拜的小心翼翼。 “你……你就是陈秀吧?” 他开口,声音有些紧,像是怕说错话 “我听他们说,你是咱们这儿读书最厉害的人,高中毕业,还知道好多好多……我都不懂的东西。” “……不是高中毕业,是未来的大学生。” “哦……好的……未来,的大学生。” 称呼有些长,他读的有些结巴。 她看着他,没有接话。 他紧张的揪了一下自己编成两股麻花的长发。 像是想找些话来说,又不知道该说什么。 他憋了半天,终于憋出一句 “那个……给拜年,是谁啊?一个很厉害的人吗?我听你和他们说起过” 她愣了一下,差点笑出来。 她看着他那张带着天真稚气的脸,看着他眼里那种纯粹的不带任何杂质的困惑与崇拜。 和从前的“戈白妮”一样。 她找到了新的“戈白妮”。 “是一个天文学家,她发现了地球是绕着太阳转的。” 他眨了眨眼睛,似懂非懂地点了点头 “哦……那……那咱们脚下的地,是在转吗?” “在转。” 他低头看了看脚下的地面,又抬头看她,目光里带着一种认真的困惑 “那我怎么感觉不到呢?” “因为太大了” “就像你站在一艘大船上,船开得很稳,你就感觉不到它在动。” 他想了想,然后点了点头。 “哦,我懂了。” 她端起茶杯,抿了一口,掩饰自己微微上扬的嘴角,好像智者又开导了一个愚人。 她看着他眼底闪现近乎虔诚的崇拜光芒。 ……这个男人虽然愚昧 ,但并不是无可救药。 * 他们举办了简单的婚礼,从此她搬出家,独立成户。 婚后的日子,家里家外 ,他cao持的极好。 做的饭菜比家里面油水多不说,并且味道还好,这段时日连脸颊都圆了不少。 他每天天不亮就起来杀猪,然后去集市上卖rou,傍晚回来,把钱大头地交到她手里,剩下的用来做小家的支出。 她每日每名其曰在家里温习,备考大学,但实际上也没看进去多少。 日子过得太舒坦,消磨人意志。 她喜欢吃的糕点,他就隔三差五地去镇上买。 她看书看到深夜,他就默默地在旁边添一盏灯,不像母父还心疼油钱。 她偶尔心情不好呛他几句,他也不恼,只是温和笑着。 他以有一个大学生——虽然现在还不是——的妻主为荣。 他看她的眼神,始终带着那种近乎崇拜的光。 像是她说什么都是对的,能嫁给她,是他这辈子最大的福气。 她有时候会想,这个男人真蠢。 他什么都不懂,估计戈白妮到底弄懂了什么理论,也未曾真正的明白。 * 谢金枝的确不曾读过什么书。 和陈秀成亲之前,也只认得记账的数字。 成亲之后,陈秀偶尔会带他识字,他实际学习的速度很快,但为了让对方更多的和他待在一块。他控制着识字的数量,不会太过于慢,让对方急躁,骂他笨,也不至于快到让对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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