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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卷阅读66 (第2/2页)
大从不挑嘴,可就是不吃亏。” 博格被他这一脚加一句话给搞糊涂了。难道亚雌性是受了什么委屈不成?可森林深处本来就危险,自己担心他无可厚非,更何况最后让步的也不是他啊。 见他一脸呆样,东陵心里的小火苗顿时蹭蹭的往上冒。 特么老子当初是有多想不开才看上你? 东陵此时的心情实在不太明媚,可总算也知道自己是在无理取闹,除了开始的一脚,再没干出什么迁怒的蠢事,但路上遇到不长眼跳出来挡路的下手还是会不自觉重上那么几分。 看着亚雌性从藏身的树上扑下,轻描淡写的敲断一头鬃狼的颈椎骨,两个雄性不约而同的感觉背后有阵阵凉风吹过。 偏偏始作俑者相当无自觉,极其理所当然的晃晃手,一副“不要太感谢我”的模样:“放心放心,我手下有数的很,瞧这外皮都是完整的,不会留下血腥气让猛兽跟上来,不比你们咬断喉管来的强?” 东陵当然有自信,这人当杀手时学的就是方寸间杀人的本事,后来兼职医生也是骨科大夫,虽说动物与人的骨骼构造不尽相同,但毕竟是同根同源,哺乳动物之间差异再大也差不到哪儿去,更何况他还有堪称作弊器的右手,一拳砸下去,连椎管内神经受损程度都能看得一清二楚。 不过他能出手的机会也是有限,不说有两个雄性和一头疾风鹿带路,凶恶些的动物远远就躲过了,而且杀手的本事都是用在人身上,这种一击碎骨的本事靠的是减少接触面以增大冲击,出拳时屈起中指以指节发力。也就碰上鬣狗豺狼这样皮毛柔软的还有点用途,万一遇上皮糙rou厚的那就是鸡蛋碰石头—— 可能还不及,至少鸡蛋不会疼。 东陵显摆完自己的手上功夫,转头龇牙咧嘴的提起手一阵猛晃,这个世界的动物大多皮实,刚才那下可真是磕得不轻。 博格打从对方跟来起就一直分了注意力在他身上,自然没错过这段,不由得又好气又好笑,估摸着他没伤筋动骨,就转过头装瞎子。 也不知道东陵他今天生的哪门子闷气,不过这人打猎是把好手,总不至于在这种小事上失了分寸,万一自己硬要问,他倒该逞强了。 三人并一头鹿在森林里沿小路往赤山方向走,一路上除了几头落单的兽类,并没遇上什么大麻烦。事实上多了个东陵并没有差别,倒是板牙帮了大忙,疾风鹿对危险最是敏锐,大型猛兽的地盘不用两个雄性费力辨识,它隔着老远就能觉出来。 一路无大事,放心是放心了些,可也确实无聊;再加上警戒与探路的工作大半分给了两个雄性和疾风鹿,东陵就更闲得发慌。但他是自己硬跟了来,野外生存能力又确实比不上这些真正的动物,只好坐在板牙背上乖乖当闲人。 他自然比普通人耐性好,当年为了蹲守猎物,在金三角的雨林里一动不动趴几天也不是没有过。只是东陵生就一副享乐主义的性子,但凡有点条件就不会委屈了自己,干脆仗着有人带路,一路上大半心思都拿来识别林中有用的动植物。 他在这方面的造诣本来就挺对不起老师,哪怕用心找也认不得几棵草,而两个世界的植物又有差异,走了一段路竟然一无所获。 如果是平常人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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