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情敌相爱的日子_分卷阅读25 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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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分卷阅读25 (第2/2页)

带着离别的味道。

    是的。在考试前夕叶歧路每天都要带着易云舒送给他的那把吉他,晚自习的时候就去远离教学楼的小树林里摸几下。

    有时候柏鹏飞也陪叶歧路一起去。

    叶歧路弹吉他,柏鹏飞在旁边写散文诗。

    那个年代的文艺青年大概都少不了吉他和诗歌。

    叶歧路还记得之前易云舒对他的评价:“杀猪一样的音色。”——这话易云舒没说错,同样一段旋律,甚至同样的几个音,他弹出来的和之前易云舒杨平科他们弹的简直云泥之别。

    所以想弹好吉他,首先要练习的就是音准和音色——音准他是没任何问题的,那么首当其冲的是音色。

    叶歧路根本不会弹吉他,也没有人教他,连最基本的指法和技巧也不知道,基本上就是拿上手随意发挥,通常都是非常简短的小调,磨合音色的。

    不过,拿上手玩得兴趣正浓的时候,叶歧路发现了一个关键性的问题——他的手指越来越痛。

    最开始的时候只是有点痛,到后来磨皮、出血——

    然后考试的那天到来了。

    叶歧路就用流着血的手指,咬牙切齿地完成了他的中考。

    虽然最后的成绩出来,他没有半点的发挥失常,但叶歧路还是气不打一处来——那种握着钢笔每下一笔都刺痛的感觉,没尝过的人永远体会不了。

    这是吉他给他上的第一课:疼!

    也许正是因为这样,考试结束进入漫长假期的叶歧路,开始了没日没夜与吉他纠缠斗狠的日子。

    越是疼越要弹,越是流血越要弹!

    不过这种情况也没有持续太久,等到伤口上磨出了茧之后,只要不是一天连续弹超过八丨九个小时,都再也不疼了。

    那会儿每天早晨叶歧路都会背着吉他骑车去民族文化宫前弹琴。

    因为那几年美国电影卷起的风暴,胡同、花园、文化宫等地方到处都是爆炸头、蛤丨蟆镜、喇叭裤或者瘦脚迷彩裤、扛着大卡座收录机的小青年,成群结队地茬舞、茬琴、茬架。

    “茬”字在这里就代表了不服气、不服输、叫板,更简单粗暴点理解就是一个字:怼。

    所谓“抽烟喝酒跳霹雳,男女厕所都敢进”——

    叶歧路一般会找个花坛边坐着,自己练琴。

    广场上时不时就来两伙人,也不管认识还是不认识就开始茬舞,机械舞、擦玻璃、僵尸扑、残疾步,见面就开始一顿瞎乱跳。

    最后的结局不外乎是打架。

    叶歧路就一边弹琴一边围观那些人板砖卡簧乱飞,相当镇定。

    有茬舞的当然就有茬琴的了,茬琴和茬舞差不多,一人抱着一把吉他飙技术,比输的要当场把自己的吉他跺碎。

    如果输了不跺,那这人不讲究,用北京话讲就是“不局气”,是铁定要挨打的,并且以后在这片儿都抬不起头了。如果自己把吉他跺坏了,搁谁都得生气心疼,又免不了一场打架。

    叶歧路从来不参与茬琴,他觉得自己玩自己的就好,这种事情没什么好争风出头的,但是奈何不了总有人上来找事儿。

    有个和叶歧路差不多同期来广场练琴的小子,暗搓搓地跟叶歧路对比——不屑半个月,两个人的差距就很明显了。

    毕竟吉他这种东西,天赋重要吗?很多人会说努力最重要,成功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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