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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卷阅读54 (第1/2页)
了几颗递过来,平湛捏着灰突突的小球儿,觉得有些眼熟,突然想起来,这不就是那天他们从天上掉下来,砸了满身的植物种子?里头竟然是这样? “这个是贝叶棕的种子。我们那个时候,有人就把它们像这样磨出来,串成念珠。” 平湛心中一下子涌出各种想法:他要串个念珠出来玩?一个大男人带这么秀气一串珠子是不是太诡异了?难不成他要送给我?——啊啊啊,我家小木木好体贴!好有品位!我好喜欢好喜欢! 林峦从平湛手里把珠子拿回来,对着灯光,找出种子胚芽的位置,从那个位置打了个小洞,还不忘在洞口挖出浅浅凹槽。“这个东西并不贵重,但是很好玩。在身上戴了,会越来越光滑水润,质地会更加透明,像玉一样。而且随着时间增加,表皮风化,会像汝瓷那样开片儿,列成绝无仅有的花纹。我看你墙壁的风格,先前像羊脂玉,现在像汝瓷,觉得你应该喜欢它吧。”说完,一双眼睛笑眯眯,满含期待的看着平湛。 平湛心里酸涩涩甜滋滋,简直不知道如何形容,好半天,才微微点了下头:“挺好。“ 第41章 别扭 平湛捧着串珠子,不长的一串,18颗,每一颗都打磨的光可鉴人,怎么看都是一串白玉珠子,却真正是用棕榈科植物的种子一点点磨出来。 林峦见他拿到手里就一直看一直看,心里有几分忐忑,意思着说:“就是个小玩意儿。” 平湛深吸一口气,皱眉:“这个要怎么用?” 林峦一看他表情就有些失落,强打精神说:“就是串念珠,这个大了点儿,当手持也行。” 平湛依旧死死盯着手心里的念珠,满脸困惑:“要带手腕上吗?”说着就套在手腕上,长度刚刚好,半透明的乳白色衬得原本有些苍白的皮肤有了光泽。“我是男的。” 林峦有些伤心,毕竟一颗颗磨了几十天,低落解释:“这种就是男人戴的,女孩子戴的那种要小很多,你看,我也有一串。”我该怎么对你说我当年把这东西当法器? 平湛“哦”了一声,把戴着念珠的手揣裤兜里,让念珠全都捂在兜里,一点儿都不露出来。手腕上的感觉很奇怪,有点儿拘束,有点儿分量,光滑圆润,并不像石头那样凉。这是活了近三十岁,第一次戴饰物,这感觉真奇怪。 林峦盯着平湛看了一会儿,对方脸上的表情很诡异,整个人都有点儿魂不守舍,不知道在想着什么。原本准备趁他开心才说的话,这时候也不知道该说不该说。但是呢,这个当口不开口,总是要开口。于是说:“你看我好的也差不多了,过段时间,我准备出去旅游一段时间。” 平湛感受着左手手腕上那种滑润的轻微拘束感,这会儿念珠已经沾染上体温,忍不住用大拇指把念珠勾起来,捏住一颗,在拇指和食指间揉搓。手感很好,光溜溜,松开的时候两颗撞在一起,还会有轻微的金石声。念珠重新弹回手腕上,给手腕一个小撞击,于是产生更清晰的存在感。平湛神游天外:原来女人戴手链是这种感觉。女人们为什么热衷这种并不方便的小饰品呢?就像草原上点缀一朵花?我被这串儿念珠点缀了?我是不是更帅了?是的,肯定的,帅多了。 平湛悄悄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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