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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卷阅读44 (第1/2页)
机一动:“是!是我的钱,你把我的字擦了重新写的!”陈荏问:“你还在用铅笔写字?”“对!”郜山硬着头皮,“陈荏,陈狗,你真狡猾,居然毁灭证据!”“那是我写的。”有人在人群后面说。同学们猛地两边分开,只见林雁行站在后门口,因为感冒而鼻尖发红,但仍穿得很少,篮球短裤下露出两条长而矫健的腿。林雁行无论何时都是叫人惊艳的,叫人移不开眼神。他笑闹的时候阳光灿烂,爽朗而坦荡,让你觉得他是世界上最开心的家伙;他发怒的时候又狠又冲,你觉得一座山压下来也没这么可怖,因为他说不定真会弄死你。那一瞬间所有人都变成了郁明,心提到嗓子眼,大气不敢出。陈荏的肩膀一下子松懈了。……啊,他的老板、粮票、好饭碗来了,没他表现的机会了。可惜。他桌肚里有一只空啤酒瓶,早上被踩掉了鞋子后,他去教师宿舍那边的垃圾箱捡的。知道被啤酒瓶砸脑袋的感受吗?碎玻璃四溅,满眼血雾,思维截断,像是被人从天灵盖放了一枪。陈荏真不在乎砸郜山,光脚的不怕穿鞋的,他担心的是自己个子太矮,手上劲小,砸不出效果来。所以他原本打算砸桌沿、砸窗沿,甚至砸自己,反正够吓人就行。林雁行来了就算了,别吓着他,那是小陈哥哥的命。大家自然而然地让开一条道,林雁行朝郜山走去。“那两个字是我写的。”林雁行的声音里压抑着怒火,“我不但写了‘猪头’,我原本还打算画一只猪,陈荏没让,说我污染人民币。”他走到郜山面前,抵着,眼神凌厉充满威慑:“你知道我什么时候写的吗?”“九月份,也就是两个多月前。陈荏偷了你的钱,你两个月才发现,你他妈还真细心啊?”陈荏又无声地笑了。没错,那张十块钱是他的,原本就夹在语文书里。重生回来那天,他身上就剩下这十块钱,这是他最后的仰仗,最后的希望。所以他有钱后就把这十块钱当做某种护身符,发誓无论什么时候都不会花掉。林雁行笑他傻,在钱上乱写字,两人为此还打闹了一小场。陈荏幽幽地说:“郜山,你再看看钱的正面,右上角‘10’那个数字被人描深了,你知道是谁描的吗?”“是我。”陈荏前座女生说。那是个圆头圆脑的小胖姑娘,很可爱,但她看郜山的眼神像是在看一只苍蝇,因为苍蝇吃屎是本能,郜山吃屎是自找的。她说:“陈荏说不能污染人民币,所以我只好在原来的图案上描一描啦!”既然是护身符,那凝聚越多人的气运越好,在林雁行的建议下,前座女生用笔描了“10”字,算是为此张钞票加持。女孩儿的同桌说:“我描的是‘中国人民很行’那几个字,笔迹太细了,看不太出来吗?”所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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