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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卷阅读201 (第2/2页)
,拍了五百块钱的红包给我。这事儿过后我就忘了,谁知道,一年后这姨姥竟然给我打电话,让我参加她女儿的婚礼。婚礼的新郎是半年前相亲认识的,一个有点腼腆的高中体育老师,家里都是当教师的。说起来,我也是到了婚礼现场才知道,我那表姨竟然是个服装设计师,和我一个学校毕业的,论起来,我该叫一声学姐。这还真是,有缘分。第126章番外二我大学毕业之后,就经常带着吴渊到处跑,采采风啊,或者是做做功德什么的。吴渊这人其实很好说话,每次我们旅行的目的地,都是我挑的,他呢,甭管我说去什么地方他都无所谓。刚开始,我还挺不好意思的,每次要出门之前,都会找三两个地方,和他一起讨论到底去哪个好。后来我就不问了,原因嘛,就比较尴尬了。吴渊那小子是个风水师,这风水师想要干的好,自然是要到处探访各处的深山老林,参观有名的各个古城古镇。所以,和我这个没出过几次远门的人一比较,从上初中就开始全国到处游的吴渊,几乎就没有没去过的地方。于是我也就放弃了,选择的地点全都是我想去的,至于吴渊,几乎走到哪都是故地重游。我毕业的第三年,被程国栋抓了一次壮丁,于是我和吴渊两人在深山老林里面,带着一队特种兵找了小半个月的药材。等到事情结束,正好路过我老家的省城,我心情一个激动,就在这的酒店里住了一个星期,想要逛逛省城,然后去附近的乡镇采采风。结果呢,那天正在街上逛着,竟然遇到了一个小学同学。其实,理论上来说,我是认不出来小学同学的长相的,可是谁让这小子长得太有特色,我想认不出来都难。我这同学呢,脖子上长了三个铜钱大的青色胎记,这要是个姑娘的话,肯定年年月月的穿着高领衣服,或是扎着围巾什么的。但是这小子是个男的,而且也不太在意这事儿,现在这时间有是七月份,正热的时候,一身的清凉装扮,让那胎记十米外都能把他认出来。那小子也是个记性特别好的,于是我俩就非常自然的聊了起来。这小子现在自己当小老板,做销售,那真不是一般的能说啊,反正我也不知道是怎么聊的,半个小时后我们分开之前,我答应了对方,参加后天举办的一个小学同学聚会。这可真是,我记得我那时候,跟小学同学没有特别好的,怎么就稀里糊涂的同意参加聚会了?回去和吴渊一说,那家伙就松了一口气,跟我说:“我刚接了一个单子,明天去帮人看阳宅,需要一天的时间,我害怕你会觉得没意思。”我去,这家伙不是一直活跃在南方吗?什么时候开始在我东北黑土地,也开始宣扬封建迷信了?不管怎么说,反正明天我俩都有事儿做了,这也不错。这同学聚会,怎么着也该穿一身差不多的衣服过去,又不是想要打脸什么的,明明身价千万,却穿着一身地摊货,先是被嫌贫爱富的同学忽视,然后后面来个反转,什么什么的。那是里都让人看着没劲的套路,实在是很没意思。我买了一身三千块钱的行头,呃,算是休闲商务的那种,看着有点档次,但也不会让人买不起的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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