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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8章 丑八怪 (国师和皇帝) (第1/2页)
三月清明,踏青扫墓。京郊一座孤坟已长了青青嫩草。一个消瘦的男人坐在坟头,一把伞横放在一边,任雨丝拂面沾衣湿。来来往往提着篮子拿着锄头扫墓归来的人路过这里,总会奇怪地打量几眼。但男人对路人的目光毫不在意。他的目光游离,眼神涣散。“太上皇?”小太监忍不住喊了一声。把太上皇晾在一边淋雨,他自己打着伞,小太监胆战心惊。陆玄熠抬起头,轻轻摆了摆。“你先回去吧。我再一个人待会。”“这……”小太监很是为难,可毕竟越不过陆玄熠的要求,一步三回头地离开了。而陆玄熠就这样一个人坐在坟头,一直到日暮迟归,扫墓的人群几乎全散光,一座座坟冢上只有零星纸片和余留的烟灰,他才站起来。坐得久了,陆玄熠爬起来的时候差点摔了,一手撑在墓碑上,才勉强站起来。这么一摔,长发便沾了泥水,看着尤其狼狈。如果不说这是太上皇,根本不会有人猜得出是陆玄熠。陆玄熠最后看了一眼墓碑。我可真恨你,叶回风。说完,他转身便走。太阳快要落山,他也该走了。就在陆玄熠转身的瞬间,一只干枯的手从湿润的泥水里伸出,指缝间满是泥水和细小的虫子,那只手在半空中游离了一下,忽然抓;住陆玄熠的脚……——一年之后。“咳咳咳。”一到这种阴雨不断,湿冷的时候,陆玄熠的耳边就总能剧烈的咳嗽声,一声有一声。“喝药吧。”陆玄熠端着一个陶碗,碗里是乌黑的药汁。叶回风接过碗,手指不经意蹭到陆玄熠的皮肤,然后被迅速地躲开。“快喝吧。”陆玄熠闷闷地说了一声。叶回风手捧着碗,一口将苦涩的药汁喝完。他捧着碗的手依旧又细又长,可看起来却很丑,像老树的皮一样,又干又皱。他们搬到这个村庄来已经大半年了。一年前,从墓冢下爬出来后,陆玄熠就带着他离开了京城,来到了某个不知名的村落,买下这个简陋的小院,两人隐姓埋名地生活着。陆玄熠离开并没有告诉其他人,身上也仅仅带了些许银子,买下小院后,便所剩无几。便是叶回风的病,也是自己诊自己开药方,然后陆玄熠上山挖。这一年来,在陆玄熠身上的变化翻天覆地。几乎没人想得到,一个曾经九五之尊的皇帝,如今却会一个人背着小箩筐上山采药。他甚至还在小院附近开垦了一片荒地出来,和村民学着种菜。这场景让任何一个人看了,都只会大跌眼镜。如果他要钱,不会要不到。可陆玄熠不要,仿佛要证明,脱离了皇宫的一切,他就能彻彻底底与皇宫再也毫无瓜葛。“你在做什么?”叶回风的脚行走不方便。叶回风坐在轮椅上,从他角度只看得到陆玄熠的背影。陆玄熠坐在门槛上,手边是针线。叶回风没有得到陆玄熠的回答,他推着轮椅往前走。走近了才发现,陆玄熠一手拿着针线,一手拿着一双蓝黑色布鞋。鞋头破了一个洞,陆玄熠剪了一块布,正准备补鞋。只是,陆玄熠补鞋的能力差得很,鞋子没补好,手已经被扎了好几下。“补鞋?”“嗯。”陆玄熠答应了一声,并不抬头,专心地盯着手里的鞋子,“这双鞋还是新的,只是昨天上山的时候被划破了。”“我来吧。”“不用,我能行。”陆玄熠摇摇头,固执地拒绝。可叶回风不依,直接从陆玄熠手里把鞋子抢了过去。“你!”“我来。”叶回风哑着嗓子道。叶回风也不大会做这些事,可他多少比陆玄熠手巧着。他们的生活不一样了,从前锦衣玉食,现在只能粗茶淡饭。这是天下平常人的生活,为一粥一饭担忧,一针一线精心计算。普通人的生活很苦,却让叶回风第一次如此感谢。这双鞋是陆玄熠唯一的一双新鞋,可惜也破了。叶回风捣鼓了几下,手艺不精,不过也勉强补好了,鞋头一块棕色的布,和整只鞋子尤其不搭。“好了,你试试。”陆玄熠踢掉脚上的草鞋,试了试,高兴道:“总算修好,以后上山再不穿新鞋去了。”叶回风目光闪烁了几下,盘算着,要给人算几次命,才买得起一双新鞋。叶回风给人算命,一次两文钱,一双好一点的鞋,要四十文才够。还要偷偷买,否则陆玄熠是不会同意的。他是要把一文钱掰成两文的,如此大的花费,陆玄熠一百个答应。陆玄熠是很忙的,比坐上轮椅上不好行走的叶回风忙多了。他要去田里干活,还要提前准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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