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说我是王的女儿_分卷阅读33 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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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分卷阅读33 (第2/2页)

是要奴役女人做苦工。其实,有像女人们抽鞭子的功夫,早就把事情干完了。这个世界……真是让人讨厌;这些事情……实在是让人难以接受。

“况且还有这么贵重的超人披风……”

荆焕盛嬉皮笑脸地说道。

“是从我二哥那抢过来的,反正我留着也没用。”

是,你是天才嘛,当然不需要这种东西啦。能收到这么贵重的礼物,做王子还真是幸福啊。啊,这么一想还真是生气啊,我的生日可是什么礼物都没有啊。对于这些女奴而言,我能做的其实非常有限,也就是一天的休息和丰盛的食物。而且连这件事,依靠的也不是我自己的力量,而是荆焕盛(虽然是我cao纵的)。

“小土狗崽子,你以后可不能再哭了。”

“……什么?”

“能让小土狗哭的只有她的主人,你要哭也得是我弄哭的才行,还有……”

不,不要。千万不要在这里……不要啊!你要忍住!你这混蛋啊!

“咬过来!”

……编织娃娃飞向了天空。

这家伙,我一定要杀了你。杀了你!女奴们还在这呢,真是的。这叫我的自尊心和面子怎么办啊?你妹的。

但在大庭广众之下违抗王子的命令终归是不可以的,所以,我一脸幸福的朝着编织娃娃跑了过去,又一脸幸福的把娃娃交给了荆焕盛。啊,丢人啊,丢死人啦!

喂!你们不要用这种羡慕的眼光看着我……呃,女奴们羡慕我貌似也没什么不对,实际上我不能再对自己的境地感到悲观了,尤其是在奴隶面前。

「对啊,比起她们我简直幸福多了。」

现在几乎没有我能办到的事情,而且未来我能办到多少事情,也是个未知数。

「应该……找到办法解决才行……」

现在,连我自己都很迷茫。我既没有魔力,又没有特别大的权利。先不说改变世界的问题,连我自己也是自顾不暇。

然而在第二天,在第二个目的地,我看到了非常微弱的希望。

「这是……」

第17章爸爸更好?还是未婚夫更好?(1)

我的第二个目的地是古代文献博物馆,与棉花农场不同的是,这次博物馆长亲自出来接待了我们。不过很明显,他要借贷的人并不是我。

“王子殿下亲临,是鄙馆的无上荣耀。”

据我说知,凡是能当上古代文献博物馆一职的人,大部分都是社会上有头有脸的人物。当然,至于眼前这位馆长的年龄,我是无法判断的,因为在这个世界里男人只要过了三十岁老化的速度就会几乎停滞。稍微夸张一点的话,那就是在死亡之前都会永葆青春。当然这也是因人而异,像我们家二混蛋这样的魔力天才,的确是可以永远年轻。但像我们昨天见到的棉花农场老板就已经是个半秃中年大叔的形象了,也就是说,他不是像我们家二混蛋一样的天才。

我、二混蛋还有江骑士一起进入了博物馆。

“王子殿下亲自参加公主的出宫行程,真是令人惊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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