硝烟里的军人_分卷阅读50 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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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分卷阅读50 (第2/2页)

没了。”

第三十四章

夜晚,星芒熠熠闪烁,风声如痴如醉。一轮圆月从东边的地平线攀爬上来,须臾间,悠然的夜色犹如一壶浓稠的墨水,晕染了天际,沏散了香气。

汤文还真的给周觉山换了一个单间。只不过他没敢真换成他的,而是悄摸摸的换成了这家酒店风景最好环境最优渥的一间。

酒店顶层。柔和顺畅的晚风轻拂着清浅的窗帘,半透明的纱幔被人微微地撩起一角。

在思穿过落地窗,走进一处宽敞的露天花园,再向前,视野开阔,城市的夜景尽收眼底。

万家灯火,车水马龙……

东南亚的城市大多分布在沿海地区和沿河地区,少不了广袤的森林与丰富的水源,东枝市亦然,海芽湖的一条支流从不远处的桥梁下蜿蜒而过,流水潺潺,水面波光粼粼……

好美,更是久违了的和平。

在思缓缓地闭眼,踮起脚尖,两手扶着护栏,享受着这片晚风带来的宁静与怡然。

两条结实的手臂从后面环住了她,在思睁眼,微微地侧头去看,身后的男人将下巴搭在了她的头顶。

周觉山刚从浴室出来,没穿上衣,短发还湿漉漉的,常年在军队的生活让他失去了穿短裤的习惯,在思微微地垂下眼睫,注意到了他腿上的长裤,裤管规规矩矩,连皮带都扎得紧绷绷的。

她眼波微动,仰头望他。

“有事儿?”

周觉山轻笑着摇头。他将她抱得更紧一点,大臂用力地向内侧收缩,低头,将整张脸埋进了在思的颈窝。

她身上的味道很舒服,让人很有归属感,在思被他手臂箍得好疼,忍不住拍了拍他的手臂,他又深吸了一口气,才放开她。

“没什么。只是太久没过过这种日子了。”

他站到她身旁,两手握着铁色的护栏,眺望着眼前的山河湖海。对他来说,这样的每一帧每一秒都太过弥足珍贵。和平,永远都是一种相对的存在。

东枝市是掸邦的首府,哪怕边界地带的人民已经怨声载道、叫苦不迭,全邦的财富依然会不停地涌向这里,东枝市依旧会是一片歌舞升平。

这里的每一条街、每一棵树,甚至于是下水管道里的一粒毫不起眼的螺丝钉,都是用边界几十万将士的生死安危与忠诚鲜血换回来的。

有人说,军人生来就是要保家卫国。只可惜他出生的时候其实还不是个军人。

周觉山自认自己不是个圣人,在他眼里,他骨子里就俗不可耐,糙、路子野,能动脑筋绝不硬上,花花肠子能绕梁三圈。小时候满岁抓周,他父亲让他选当兵还是土匪,他毅然决然地选择了土匪并且死死抓着不放,据老一辈人讲述,他父亲气得想拿鞭子抽他,他却死都不肯撒手,一直瞪大了眼睛跟满屋子人较劲儿。

后来,之所以走上军人这条路,是造化弄人,受赵骏的影响居多,也是一次次偶然与无可奈何所导致的结果。

南掸邦每年都会有上千士兵因为战争而流血、阵亡……

他见惯了生死、苦难,心中便再没那么多畏惧。

“人固有一死,或重于泰山,或轻于鸿毛,用之所趋异也。太上不辱先,其次不辱身,其次不辱理色,其次不辱辞令,其次诎体受辱;其次易服受辱,其次关木索,被菙楚受辱,其次剔毛发,婴金铁受辱,其次毁肌肤,断肢体受辱,最下腐刑极矣!”他站上了扶手上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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