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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卷阅读102 (第2/2页)
。坦白说,刚刚林漪和秦祯的互动,他是有点羡慕的。漪漪二字虽然是林漪要求的,可他心里明白,话出口的时候,他是认真的把她当成了朋友。“怎么不说话?咱们是不是应该走了?”小手在容棠面前晃了晃,林漪眨巴着眼睛打断了容棠的思索。容棠的脸还红红的,点点头没有做声。“其实吧,小棠棠,说实在的,我是挺喜欢毛茸茸的东西的啊。最好就是那种干干净净一小团一小团的东西,眼睛大大的圆溜溜的那种,我抱着都觉得好开心,真是心都要化了!”被林漪捧心的样子逗笑了,容棠不知怎的想摸摸林漪的头发。然而伸出去手却并没有碰到,只触到了林漪的后背,就慌里慌张地缩了回来,嘴上还不忘掩饰道,“你走慢一点,不是腰不好吗?”“我走的不快啊,是你走太慢了!”摇头晃脑地拉下了一片树叶,林漪握在手里把玩着,笑眯眯地继续道,“但是呢,我更喜欢安静一点的小动物,最好不要很大声,要很乖巧的那种。”“那是……仓鼠?”“仓鼠不是一团一团的啦!”“兔子?”“噫,兔子养在笼子里好臭的,我喜欢干净点的……”“可是狗好像会吵啊?那么猫呢?猫你喜欢吗?”“嘿嘿,喜欢啊,我最喜欢猫了。尤其毛软软的,叫声细细的那种,最好眼睛是湖蓝色或者草绿色的,好萌!”“唔,这样……”好吧,原来,林漪喜欢猫。第六十二章十年情书没过两天林漪就去上学了,虽然腰还是没好,但是自由行动问题已经不大。初三课业繁重,林漪本身在的世界也不算多么坑爹,她上学也不存在什么贵族学校一说,总体而言都是要自己考的。当然了,实在考不好,买买关系也是有的。以前的林漪学习成绩一直保持在中上游的位置,真要多好也谈不上,属于不引人注意也不太坑爹的那一类。但是长相总归是大众衡量第一印象的一杆尺。林漪的长相太有侵略性,美的让人印象深刻,即便十五岁的时候还没长开,林漪也能够吸引大票的狂蜂浪蝶。初三的男生还都是刚刚知事的时候,这是个标志性的分水岭时期,大多数的叛逆期都发生在十五六岁的年纪,蠢蠢欲动的青春期荷尔蒙也总会叫这些男生多关注一些长的好看的女孩子。当然了,也仅仅只是关注而已,谈个恋爱拉个小手这种事儿,初中的孩子大部分还是没那个胆子的,即使有个小个别,那也是藏着掖着半点都不敢张扬。林漪在这种大环境下自然也不会早熟到随便拉个人就能早恋,更何况还有个秦祯时不时来扮演一下老妈子的角色。下意识的,很多人就会把她和秦祯绑在一块儿,青梅竹马什么的,总归叫人艳羡。呵呵哒,说到这里咱们就不能不说一下秦祯变态的地方。那就是秦祯是个早恋狂魔,画风随时在暖心学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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