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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卷阅读52 (第2/2页)
今晚还能见到那么美的月亮。”他默然,良久开口道:“墨凤没有害人之心,只是生性多疑。”“大公子是怕我责怪他吗?”她轻笑一声:“他既不信我,我责不责怪他,对他来说,都一样。”她的话他没有办法反驳,只听她又道:“墨凤生性洒脱,没想到会为情所困,大公子,给我说说墨凤的过去吧,我想知道,怎样的深情厚意才会困住翱翔天地间的凤凰。”夜风微寒,上官云臣沉默良久,把玩着收拾的玉笛,似不经意般缓缓开口:“六年前并无江湖墨凤,只有龙阳赵清朗。”第30章第二十九章墨凤的过去他从小生活在明阳城,是个无父无母的小混混,他没有名字,大家都深恶痛绝的喊他“臭小子”,他就这样倔强的活着,像极了街边觅食的野狗。十岁那年,他为了两块铜板和五六个比他年长的孩子动了手。虽然打输了,他还是把对方揍的鼻青脸肿。等那群孩子跑远后,他爬起身,满不在乎的吐出一口血沫,叼了根稻草在嘴里,忽然闻见一股花香,转身只见一个衣着华丽的小姑娘站在他身后。“给你。”小姑娘粉嫩的脸上露出真诚的笑意,递给他一块手帕:“你脸脏了,擦擦吧!”他只觉得脸上一红,有些丢了面子,于是他毫不客气的把小姑娘推到在地,她干净的衣服上立刻沾满了灰尘,他拿出自己觉得凶狠的表情,道:“你现在也脏!”没有想象中的懦弱哭声,小姑娘忽然笑了,暖暖的笑意化开了他心里的戒备,耳畔传来银铃般的声音:“我们两个都脏,不如做个朋友吧!”孩子本就生性单纯,没过多久两个人便成了好朋友。河边,他啃着小姑娘刚买来的烧鸡,香滑的油糊了他一脸,他活了十年了,从来不知道烧鸡比捡到的馒头好吃,不,两者根本没办法比。“我叫何忆城,爹娘唤我城城,你叫什么名字呀?”“我没有名字。”他埋头啃着烧鸡,他不敢看她,第一次有了羞耻的感觉。“哦,这样啊,不如我给你起个名字吧!”何忆城认真的思考了一会儿,忽然欣喜的叫到:“你姓赵好不好?我最喜欢赵子龙了,武功盖世,重情重义。清清似水,朗朗如月,你就叫赵清朗吧!”他终于从烧鸡中抬起头,看着眼睛闪闪发亮的何忆城,欢喜道:“好,就叫赵清朗!”时间如同调皮的小孩,连蹦带跳的向前跑去,转眼,他便十六岁了,当年的粉嫩小姑娘也长成了亭亭少女。唯一不变的是他依旧是一个小混混,她仍然是何家大小姐。“赵清朗!你给我站住!”何忆城在大街上怒吼,俏丽的容颜引得路人纷纷侧目。跑的正酣的赵清朗就那么停住了步伐。“过来!”他懊恼的回过身,一脸沮丧的走到她身边。她一把揪起他的一只耳朵,硬生生把比自己高处一个头的他,拉的比自己还矮,训斥道:“你不是答应过我不再赌钱了吗?你这耳朵白长了!不如我今天就把它扯了算了!”他疼的呲牙咧嘴,却没有半点恼怒,笑嘻嘻道:“城城我错了,放过我好不好?”“不行!今天我就要你的一只耳朵!”“哎哎,疼疼疼,我请你吃烧鸡好不好?”一阵求饶声过后,两人依旧如同小时候那般坐在河边吃着烧鸡。他把鸡腿上的rou撕下来递到她的嘴巴,她毫不客气的将他的手指一起咬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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