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的评论区存档② (第1/1页)
好了我回复完了。 最后再补充几条吧:我对辉夜之城的作者的issue主要是她描写了一堆犯罪分子结果她自己还真的开始犯罪了。写黄文收费这个本来其实也未必是犯罪的(因为性描写不等于yin秽内容),但这个作者竟然公开承认她写的是“手冲文学”(参见辉夜之城的某一章),那她就约等于是承认她自己在制作yin秽色情物品牟利。并且她还社工了我。 我觉得《辉夜之城》的作者是一个分不清楚真实世界和虚构世界的人。我们可以描写犯罪分子但这不代表我们自己会去成为犯罪分子。而《辉夜之城》就是一个犯罪分子(并且显然,不是一个多高明多有水平的犯罪分子)写的关于犯罪的东西。 最后:这位读者,通过你的评论,我觉得你(如果你是一个国籍为中国的成年人)也有一点法盲。我觉得《辉夜之城》这个作品涉及的法律和政治问题是一些在当下的简中环境里不适合被公开解释与探讨的问题,所以很多地方我觉得我也说得很乱很不清楚。不过还是推荐你去了解一下yin秽物品相关的法律、出版物相关的法律、颠覆国家政权相关的法律与案件,以及为什么要如此制定法律,以及犯罪分子都是些什么样子的人,等等。 另外就是,尽管我对良心犯类别的违法犯罪者持包容的态度,但我本人是不喜欢良心犯以外的违法犯罪者,也不喜欢任何的法盲(我对法盲的定义:不了解法律、不了解现在的警察如何执法、不了解一些法律为什么要被那么制定,等等)人类。我认为违法犯罪者与法盲人士都存有一些无知与一些对社会公序良俗的藐视,而我不希望这种无知与这种对社会公序良俗的藐视出现在我身边(最近互联网暴力相关也在被出征求意见稿了,所以互联网上的“身边”大概也是“身边”罢)。我不反对探讨一个人是不是违法了也不反对给违法的人辩护,但我希望这些探讨者或者辩护者不是法盲(或者说,希望这些探讨者或者辩护者至少在与我的交流中体现出了足量的对法律的了解)。 关于那个疑似薄熙来情节算不算触犯历史和政治的问题: 我之前在AO3也就类似的内容回复过评论,但因为我在AO3回复评论的那篇work用了“??????”tag所以我(为了自己的安全也为了其他用户的安全)把那些评论删了,但我对评论的回复被保存在了《其他的评论区存档①》和《其他的评论区存档②》以及一点《其他的评论区存档③》里。 如果你有兴趣可以看。 还有就是,我好像没有specifically就蒋明辉事件发表过观点(无论是在这篇《关于辉夜之城的作者反华辱华与犯罪》里还是在各种评论区存档里)。在此澄清一下,我对“蒋明辉被抓”这件事没有任何形如“这件事发生得好”与“这件事发生得不好”的观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