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陪我打游戏_Save016 我觉得那很好玩 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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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Save016 我觉得那很好玩 (第2/2页)

只偷过笔。

    它也许是粉的,也许是绿的,也许又粉又绿,总之它很臭美。

    它跟其他笔一样插在笔筒里,斜斜的立着,不一样的是其他笔都向右,它却向左(或者其他笔都向左而它向右)。

    反正它一定是独自倚在笔筒的一侧,有着明显的疏离感。

    你很容易看到它。

    落单的家伙向来显眼。

    我想它是一定是个不良,是笔里的差生。

    为了证明这点我当时还拿起它在试笔纸上画了画——

    果然写不出来。

    一只写不出字的笔——

    居然穿得花花绿绿,自命不凡的离群索居,好像以为自己除了写字还能干点什么其他的事情。

    真是贱笔。

    ……

    我不假思索地拐走了它,不顾它的挣扎。

    把它塞进袖口,捏紧袖子,出了文具店。

    也许我有偷窃的天赋,也许我只是运气够好——

    第一次没被发现。

    我挟着我的“人质”,去了附近的公园。

    公园有名字,叫宝塔湖。

    湖里有鸭,湖中有岛,还有坐桥。

    我过桥,上了湖中岛。

    找个石凳坐下,解开人质的束缚,让它出来透气。

    “再给你一次机会。”我这么想过。

    所以按出笔尖,在自己的手背上试试——还是写不出来。

    果然是只废笔。

    我不喜欢不能写字的笔,不喜欢不能写字却打扮鲜艳的笔,更不喜欢它在笔筒里与其他笔之间的疏离。

    我把它扔到地上,跳起来,踩了一下,两下,三下。

    它碎裂成块。

    但一切还没有结束,绑架与撕票只是我行动的前半。

    被踏烂的“尸体残骸”被我用脚聚到一块,拿餐巾纸包起来。

    我握着“尸袋”,回到绑架的案发现场,那间光线阴暗的大文具店。

    将碎成数块的尸体连同包裹它们的餐巾纸一起,悄悄放回它原先所在的笔筒里。

    ……

    一次完美的犯案。

    无声的绑架,没有目击者的碎尸,忽然回到失踪现场的尸体碎块。

    假设让现在的我分析,我也许会说这么做是想要警示些什么,对其他的笔,也可能对我自己。

    但我估摸当时的自己没想这么多。

    觉得好玩就干了。

    哪来那些狗屁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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