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场(np 强制)_4.偶遇 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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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偶遇 (第1/2页)

    

4.偶遇



    沈彻订的餐厅在市中心,离律所大概十几分钟的车程,但沈嫣下班时恰逢晚高峰,整条路都被堵得水泄不通,红彤彤一片尾灯晃得人眼睛疼。

    她无奈掏出手机,给沈彻发了条消息说会晚些到。沈彻回得很快,叫她别着急,小心开车。

    沈嫣把手机丢进包里,专心盯着眼前的马路,终于等到红灯变绿,车流开始缓慢前行。沈彻叫她不必着急,她也就没有像赶开庭一样一路加塞飙过去。

    车子停到餐厅门口的时候,已经快八点了。附近的停车位很紧张,沈嫣只能把车子停在马路对面的商场,从地下车库出来时,才发现外面下起了毛毛小雨。

    她没带伞,为了这么点雨拐进商场去买把伞也很浪费时间,她索性一头冲进濛濛雨帘,埋头朝马路对面走去。

    谁成想刚走到路边,一辆车子就在她面前停了下来。

    她停住脚步,微微皱眉。这人停车停得这么霸道?专门停人家跟前?

    车窗缓缓降下,露出一张俊逸的脸。

    “沈律师,这么巧。”

    方亦驰。沈嫣也没想到下了班还能碰到客户。

    但这个客户她得罪不起,只好扯扯嘴角弯出一抹笑:“方总,您也来这边吃饭?”

    以他的身份和忙碌程度,总不能是来这边逛街的吧。

    方亦驰点点头,问司机要了一把伞,隔着窗子递给她,“下雨了,小心着凉。”

    沈嫣迟疑着接过,心想这伞到底还要不要她还?

    方亦驰显然没她想得那么多,颇有风度地冲她点了点头,便吩咐司机将车子开走了。

    好像真是为了送她一把伞刻意停下来的。

    就这么一把伞,应该不用还吧?她对方亦驰的印象其实还不错,除了电梯门口的那一幕,其他时候他表现得都十分风度翩翩。

    可是那张脸...实在长得太像那个人。

    沈嫣不想跟他有任何私下的接触。

    她掂了掂手里颇有些分量的伞,指腹触摸到的伞面精致而细腻,边角镂刻着繁复的银色花纹,在微黄的路灯下泛着一层细碎的光泽。

    应该是把很贵的伞。

    沈嫣到底没有撑开,只拿在手里,匆匆穿过马路,走进餐厅。

    沈彻一眼就看到了她,站起来冲她招了招手。

    她将沾了雨的外套脱下来挂在臂弯,只穿一件乳白色的无袖连衣裙朝沈彻走过去。裙子的样式很普通,可她的脸和身材却很难用普通来形容,

    在沈彻眼里,她迷人得有些过分了。

    短短几步路,收获赞叹目光无数,甚至还有人用手挡着嘴偷偷问同伴她是不是哪个小明星或者网红。

    正如她毕业那年面试的第一家律所,律所主任是个年过五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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